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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出资额100万实缴0

发布时间:2023-04-23 09:18:00

认缴出资额100万实缴0并不违法的,只是在以后承担债务方面,未履行出资义务要承担责任。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认缴出资额100万实缴0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注册资本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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