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土地的使用权指的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