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证与反证的区别是:本证的提出方对证明负有举证责任,提出的证据为本证;另一方没有主动举证的责任,反驳对方所举出的证据为反证,且本证与反证的作用不同。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本证与反证:举例说明吧
(1)本证:用于证明主张事实。如怀疑甲杀人,检察院提供一堆证据说是甲杀的,因为甲和被害人乙素有仇怨,天天闹矛盾,甲曾扬言“有一天我要弄死乙”,而乙是被人毒害死的,且甲在案发前几天刚好买了一瓶敌敌畏,检察院所提供的证据是为了证明甲杀人,为本证。本证需要达到不存在真伪不明的状态,即确切、无疑点。如检察院提供了一堆证据,但最终只能证明这个犯罪行为有可能是甲干的,也有可能是乙干的,此时不能对甲判刑定罪,因为我国实行疑罪从无,只要证据不充分,就认定是无罪的。因此要求检察院提供的证据必须是确切、无疑点的。
(2)反证:用于否定主张事实。如甲的辩护律师辩护称甲和乙之前确有矛盾,但矛盾早已化解,二人现在关系很好,且甲买的敌敌畏还未打开过,辩护人所提供的证据是为了否定主张事实,为反证。反证只需使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即可,即存疑即可。如电视剧《十二公民》,即一个富二代杀死了自己的父亲,因此组成了一个陪审团来审理这个案子的故事,当时有个关键的女证人是个近视眼,称看到当时案发的情形,但当时她没戴眼镜,而且案发时是夜晚,她不一定能看清楚,她所看到的事实有可能是假的,于是辩护律师说她看到的有可能是错的,以此来否定杀人事实,这就是反证。
法律分析:本证与反证的分类根据是证据与证明责任承担者的关系。所谓本证,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负有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提出的用于证明自己所主张事实的证据。所谓反证,是指没有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为证明对方主张事实不真实的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法律分析】:本证:用于证明主张事实。反证:用于否定主张事实。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民事诉讼的主要流程有:
1、原告向法院起诉。
2、法院受理后,向原告送达受理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并通知交费向被告送达诉状和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等。
3、法院开庭审理,并依法调解或判决。
4、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在15日内上诉,由上一级法院重新审理并调解或判决。
5、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则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执行。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民事案件收费标准的确定,主要考虑两个因素:其一是诉讼费用的性质。其二,应考虑案件的性质。具体标准应按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问:如何理解本证和反证?
校解析答案: 根据诉讼证据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的关系,可将诉讼证据分为本证和反证。所谓本证,是指能够证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即是能支持诉讼中一方的事实主张成立,证明其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所谓反证,则是指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不存在的证据。由此可见,本证是用以肯定自己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反证则是用以否定对方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
反证的目的与作用在于削弱、动摇本证的证明力;本证通常先于反证提出。
并不是原告提出的都是本证,被告提出的都是反证。证明责任与当事人在诉讼中的诉讼地位无关,因此,本证和反证的区分也与当事人在诉讼中的诉讼地位无关:原告和被告都可能提出本证,也都可能提出反证。所以,本证与反证的根本区别在于证据的作用是肯定自己的主张还是否定对方的主张。
反证不同于证据反驳。证据反驳也称证据抗辩,是指当事人指出对方当事人提现的证据不真实、不合法或者与待证事实没有关联性,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的诉讼活动。
反证与证据反驳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反证是证明对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不存在的证据,证据反驳则是反对对方证据的诉讼活动;
(2)反证针对的对象对方主张的事实,证据反驳针对的对象则是对方提出的证据。
区分本证与反证的实践意义:
(1)有助于明确提供与调查证据的顺序;
(2)有助于区分不同证据的证明力要求;
(3)方便法院作出裁判。
让我最头疼的《英语(一)》、《英语(二)》、《高等数学(一)》,这次全部通过,感谢!
《公文写作与处理》61分,最后一门,总算过了,可以申请毕业了。
根据是否为负有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所提出的要证明的事实根据,可以将证据分为本证与反证两类。本证,是指能够证明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的证据,凡是由负有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提出的用来证明该方主张事实的证据的,即为本证。反证,是指能否定负有证明责任一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的证据,反证的目的是提出证据否定对方提出的事实,凡是为了推翻对方所主张的事实,而提出与对方相反的、即相抵消的事实根据的,称为反证。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1)该分类不是以原、被告的地位为标准,原告、被告都有可能提出反证,也都有可能提出本证。
(2)反证与证据反驳不同,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反证是提出证据否定对方所提出的事实证据反驳是不提出新的证据。
(3)反证是对对方所提出的事实的反对,而不是对诉讼请求的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