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骗取助学金的行为,可以向教育厅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举报,骗取助学金的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可以向教育厅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举报。建议首先联系班主任,把具体情况反映给他,看他如何处理。骗取助学补助属于诈骗。诈骗,是指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 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 诈骗刑事案件 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大“数额较”、“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大学助学金不公平投诉方法如下:
一、现场投诉: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楼B座一楼106办公室。
二、邮箱投诉:hnjmzzzx@126.com。
三、投诉电话:办公电话037186661231;李老师:
1、3027768773。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施行国家助学金政策。
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东部地区为10%、中部地区为20%、西部地区为30%。
各地可结合实际,在确定资助面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500-4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打当地教育局举报电话。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投诉人保密,为方便调查核实,投诉到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情况,请投诉人反映真实情况,并提倡署真名和联系方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做到有投诉必有回复,对投诉情况一经查实,会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收回违规资金。同时,在保护举报人的前提下以适当方式对真实投诉举报人给予表扬。
2、投诉反映渠道建议首先从院系、学校开始,院系、学校无法解决或解决不满意的再向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如认为院系或学校对投诉处理不力,或质疑学校会打击报复也可以直接将情况反映到省学生资助管理hbxszzts@163、com。
向教育厅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举报。国家助学金是为了那些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而成立,帮助他们完成学业。陕西省助学金举报监督方式是向教育厅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举报。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