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与第三人签订协议,由协议规定第三人向出借人履行债务,但是借款人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必须要经过出借人的同意,否则该协议不能生效。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三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