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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人口能不能拿土地征用后的安置费

发布时间:2023-04-23 10:32:46

已经签订征地拆迁安置协议的死亡人口能拿土地征用后的安置费,尚未签订征地拆迁安置协议即已死亡的人口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不能拿土地征用后的安置费。

死亡人口能不能拿土地征用后的安置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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