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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987条内容

发布时间:2023-01-20 19:02:05

《民法典》第987条的内容为: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这是关于恶意得利人的义务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

民法典第987条内容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不当得利 主要有四个构成要件: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

2、他方受有损失:指因一定的事实,使他人的财产总额减少。

3、利益与损失的因果关系:即一方受损是他方获利所致。 根据《 民法典 》第987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民法典》-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一、无因管理【请求权基础】

 ☆☆☆《民法典》第 979条【无因管理的认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民法典》第980 条【无因管理的准用】管理人管理事务不属于前条规定的情形,但是受益人享有管理利益的,受益人应当在其获得的利益范围内向管理人承担前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 ☆☆☆《民法典》第981 条【管理方法和管理中断】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应当采取有利于受益人的方法。中断管理对受益人不利的,无正当理由不得中断。 ☆☆立《民法典》第 982 条【管理人的通知和接受指示的义务】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能够通知受益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受益人。管理的事务不需要紧急处理的,应当等待受益人的指示。

☆☆☆《民法典》第 983 条【管理人的报告和财产转交义务】管理结束后,管理人应当向受益人报告管理事务的情况。管理人管理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给受益人。 ☆☆☆《民法典》第984条【受益人事后追认的处理】管理人管理事务经受益人事后追认的,从管理事务开始时起,适用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但是管理人另有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不当得利【请求权基础】

☆☆☆《民法典》第985 条【不当得利的认定和例外】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民法典》第 986 条【善意得利人的返还义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获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民法典》第 987 条【恶意得利人的返还义务和赔偿责任】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 988 条【无偿第三人的返还义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不当得利之债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不当得利之债的法律后果:

1.在不当得利之债中,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与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他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民法典第987条内容

2、不当得利之债的客体是返还所受利益的给付,在给付方式上,因利益形态的不同;

3、不当得利的内容,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和受损人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

4、债权人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权。债权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所得的不当利益。当利益不存在时,有权要求返还价金。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987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转账错误,但对方拒不返还,怎么办?

请保存好银行转账凭证,以及双方协商不成的电话录音、微信记录等证据之后,受损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要求恶意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依照《民法典》第122条,第987条等法律规定,恶意受益人应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取得该款具有法律根据,否则,恶意受益人所取得的款项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新婚姻法规则离婚具备哪些

协议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根据民法典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3)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

(4)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

(5)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做出适当的处理。

(6)协议离婚必须合法。

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夫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机关才能准予登记,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987条内容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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