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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纠纷管辖如何选择

发布时间:2023-04-23 10:36:58

一般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选择管辖地,即双方因债权债务引起纠纷的,由原告向被告所在地或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之间有合同的,也可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债权债务纠纷管辖如何选择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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