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包括合同之债、侵权行为之债、不当得利之债和无因管理之债,相对应的,即为债务。
1、合同之债,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2、侵权行为之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之债,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
4、无因管理之债,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