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让债权的前提有: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
2、债权人转让的限制权利: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