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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函如何告知

发布时间:2023-04-23 11:08:46

债权转让函,当事人可以采取书面送达、公证送达等多种方式告知。虽然书面送达并取得回执是最好的送达方式,但是如果遇到债务人拒绝签收,送达人也无法证明已经履行了通知义务。所以,可以通过公证机关送达的方式,如果债务人拒绝签收债权转让通知,公证机关可以留置并在公证书上记录送达情况,人民法院会认可该送达的效力。

债权转让函如何告知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公告送达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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