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债权转让包含着两种方式: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法律规定合同义务转移制度为当事人约定债务转移制度,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债务是可转移的,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履行的债务不能转移。约定债务转移的以债权人同意为必要条件。产生了新的合同关系,转移前之合同关系消灭,转移后的合同关系产生。 合同主体已经变更,第三人成为合同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