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移的形式有:
1、自由转让,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债权的受让人,并可以选择是否无偿转让;
2、同意转让;
3、通知转让等方式;
4、合同采用通知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