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强制拆迁是否应该举行听证

强制拆迁是否应该举行听证

发布时间:2023-04-23 11:29:30

强制拆迁应该举行听证。当事人要求听证应在作出行政强制拆迁决定的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组织听证七日前通知时间地点,召开联席会制订执行措施并作好被拆迁人最后一次说服工作。

强制拆迁是否应该举行听证

法律依据: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四条主管部门组织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充分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保证其陈述意见、质证和申辩的权利。依职权组织的听证,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以听证会形式公开举行,并接受社会监督;依当事人的申请组织的听证,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温馨提示:
本文【强制拆迁是否应该举行听证】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