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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否征税

发布时间:2023-04-23 11:38:05

房屋拆迁补偿款无需征税。拆迁行为是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土地所有者的行为,拆迁补偿款是房屋征收部门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依法予以免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否征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

(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

(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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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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