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纠纷诉讼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征地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六个月,发生征地纠纷超过二十年的诉讼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