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无权扣押征地补偿款。征地补偿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乡镇扣押征地补偿费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予以同意,未经村民会议讨论私自扣押属于违法。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第八十条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