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下落不明也是可以讨债的,主要途径有:
1、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2、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二条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