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应包括的内容有以下:借款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家庭住址、身份号码,借款数额、原因、币种和期限,还款的方式和时间。最后由借款人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另外,若有约定利息的,最终应支付利息总额,支付方式等都可以写明。如数额较大也应注明借款用途,或交付款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