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下来之后,如果是一审的判决书还没有生效,则律师可以会见,如果是二审的判决书,则审判阶段结案,律师不可以会见,如果嫌疑人已经到监狱服刑,则亲属可以携带相关证明去探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七条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八条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九条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
判决书 下达能不能会见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 一审 的 刑事判决书 ,下达之后并未生效,此时辩护 律师 可以进看守所会见。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询问当事人对判决结果有无异议,需不需要上诉。等判决书送达之后十日内不上诉,到期判决书生效。此时如果需要到监狱服刑,会将犯罪分子送到监狱,家属可以在监狱的规定时间去探监。如果不需要送监狱服刑,直接在看守所服刑的,家属也可以在看守所探监。 如果送达的是 二审 刑事判决书,由于二审属于终审判决,一经送达就会生效。所以二审判决书一经送达,二审审判阶段终结,律师不能再到看守所会见。此时如果需要到监狱服刑,会将犯罪分子送到监狱,家属可以在监狱探监。如果不需要送监狱,家属也可以在看守所探监。《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 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 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 死刑 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
判决后可以见面,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
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监狱法》第四十八条,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一般来讲是可以的。一是判决书下达后,还在10天的上诉期,在上诉期内,原来的一审律师还可以去会见他。如果是二审判决下达,或者是判决书已经过了上诉期,判决已经生效,那就要重新委托申诉的律师去会见他。办理申诉委托手续后,律师去看守所或者监狱去会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