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工程的费用有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原其他直接费和临时设施费合并为措施费,原其他直接费项下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的检验试验费列入材料费,原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财务费和其他费用合并为间接费,原计划利润改为利润。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六条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发包人与承包人订立书面合同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依据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由发、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价款在合同中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