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民间借贷合同应当具备三个一般条件才能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借款人与出借人应当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借款人的借款意愿与出借人的出借意愿,都是真实的,无人逼迫或威胁的;
3、借款行为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对民间借贷而言,其中意思表示真实和不违反法律规定是最需要强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