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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拆迁中要进行证据保全吗

发布时间:2023-04-23 15:20:18

强制拆迁中要进行证据保全。进行强制拆迁应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市政府法制办作出限期拆迁决定书,送达决定书后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行政机关未对屋内物品登记保全、未制作物品清单交被拆迁人签字确认的,被拆迁人可以针对物品受损情况要求赔偿。

强制拆迁中要进行证据保全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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