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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债权的职能有几种

发布时间:2023-04-23 15:38:34

合同债权的职能有:

合同债权的职能有几种

1、请求履行的权利。指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和合同规定,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2、接受履行的义务。当债务人依据法律或约定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接受并永久保持因履行所的利益。债权人利益的满足在与债务人履行给付义务的结果,债权人享受的给付受领权乃是债权的一项重要内容。

3、请求保护债权。当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国家机关保护,强制债务人履行,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权利并非诉权而是债权的一项权能。

4、处分权能。即债权人处分债权的权利。如债权转让债务免除、债务抵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合同债权的职能有几种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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