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他人以合法的方式帮自己讨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但他人追讨债务需要在合法合理合规的范围内进行,不得给债务人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其日常生活的骚扰行为。债权人委托他人讨债的,需要出具委托书,并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最后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