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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位权不真正连带责任和补充责任区别

发布时间:2023-04-23 19:13:55

保险代位权不真正连带责任和补充责任区别如下:

保险代位权不真正连带责任和补充责任区别

1、不真正连带责任中的多数责任是基于不同发生原因而偶然产生的对同一损害后果的清偿,各负全部履行的义务,而补充责任则是对损害后果起补充赔偿的责任,并不一定是实际造成损害的人。

2、不真正连带责任中,权利人可以依不同的法律关系任意选择起诉债务人;补充责任则不能选择,必须先起诉主债务人,除非主债务人不确定。

3、不真正连带责任中,各债务人均负全部履行义务;而补充责任中只有主债务人需负全部履行义务,补充责任人则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承担全部债务的补充责任还是部分债务的补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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