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看守所是比较严重,因为一般意味着涉嫌刑事犯罪,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的行为人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到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转移看守所说明可能是涉嫌犯罪了。从派出所转到看守所派出所,是由一般的治安案件转化为刑事案件了。平时派出所处理的,一般是治安案件;而看守所,关押的是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或已决犯。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宜州看守所转移南丹看守所不是很严重。
从一个看守所转移到另一个看守所有下面几种情况:
1.如果案件的管辖权改了,看守所也就转移了。
2.原来的看守所羁押超员了。将该人转到别的看守所羁押。
3.该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之外的公安机关抓获,先寄押于抓获地的看守所,等立案的侦查机关去带人,再转移关押到侦查机关所在地看守所。
4.最后一种情况可能比较严重:羁押在原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已经判刑但暂时还在所里,这个时候公安机关又发现了该人有其他的犯罪线索或者涉入其他案件需要转移到其他派出所。
被异地警察带走不一定是非常严重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的,因为如果涉嫌到刑事犯罪的话,那么可能会对此进行侦查,所以会存在着拘留或者是逮捕的措施,但并不意味着就一定存在犯罪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移交看守所不一定是定罪。被羁押在看守所说明涉嫌构成犯罪,但不一定会定罪,因为还可能存在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人民法院认为不构成犯罪等情形。
《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被经侦带走很可能是涉嫌了刑事犯罪被刑事拘留了。情况是比较严重的。
刑事诉讼法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