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补贴提取的条件是: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生活;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三)未享受过政府优惠性住房政策;
(四)已取得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证明。
《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第六条
建立住房补贴制度。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含离退休职工),在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市场价购买住房(包括新建经济适用住房、腾退的旧公有住房和商品住房)时,均可按规定申请住房补贴。
第七条
职工住房补贴包括基准补贴和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