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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质人享有哪些义务

发布时间:2023-04-23 20:04:17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出质人的义务:

出质人享有哪些义务

1、出质人的首要义务是向质权人交付权利证书及其他证明文件。

2、出质人的第二项义务是维护其该项权利的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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