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故意采信不实证据的,当事人可以要求答疑,如果法官依然采信不实证据,则当事人可以向监察委起诉或者向检察院提起抗诉,或者向最高法院或最高检察院申诉。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律分析:如果提供的证据法官不采纳,在法院判决后,对判决结果有异议的情况下,可以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第六十八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法律分析:行政诉讼中,原告需要提交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起诉被告不作为的事实材料、行政赔偿中损害事实的证据材料。
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二)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
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官违法, 他最直观的证据就是判决数, 比如说我曾经开了一个二审的一个案子, 我认为非常明显, 一审法官就是涉嫌枉法, 裁判还很严重, 其中一个非常明显的地方就是证据的财信就是看判决书看出来的, 他故意写的绕来绕去的结果就是这个法官他只认为原告十二个证据里面的两个, 被告提供的证据, 除了参考案例之外, 十三个证据, 他全部认可而且他认可的原告可怜巴巴的两个证据, 还有一个是人家被告也提供的证据, 对吧被告的补偿作案, 那他不认可原告证据的真实性的理由, 你猜是什么, 就, 法官不采信案件证据的真实性, 竟然就是他被告不认可所以法院不认可, 你说荒唐, 不荒唐, 被告不认可就是你法官不认可的理由吗, 那被告是你法官什么人啊, 对吧, 你这么写你不觉得不合时宜吗, 对吧, 你不符合, 你不觉得这个逻辑, 有点强盗吗, 我们提供的盖公章的两个村委会的证明, 这是盖公章的被告不认可, 那你根据程序, 你被告这时候是要提鉴定的对吧, 你既不是申请公章鉴定你又不认可那真实是没问题的, 但是就是这种证据, 你法院不采信那你是不是有问题了, 你法官到底是哪头的, 你是站在法律这一边的, 你还是站在被告这一边呢, 我就想问问, 还有我们提供的承包金权证, 这下盖的章是政府公章了, 对吧, 结果真实性还不认可, 那政府盖公章那你都不, 我想请问那我还能举什么证据比这个东西更硬呢, 一个出嫁女的案子, 她承包经营权证, 他本身就证明本村村民, 怎么就跟案件无关啊, 把村委会盖章的证明是本村证明, 我们就是本村村民, 对吧, 那承包侵权证证明在本村有地, 那春节的什么, 中秋领取福利的证明, 我们享受村民待遇, 那这些证据就因为你是法官, 那你真心就不认可, 关联心就不认可, 跟本案就没关系了, 你说不认可, 这不认可, 所以通过这个案例就想说明的是他判决书有时候, 就是法官违法, 最最直观的证据, 他该认可的证据, 法官, 他不认可他就是违法的因为他们的论述既没有逻辑也没有事实也没有法律他只有一个错误的结论就是他不认可, 那他大概率就是出问题了, 所以这种情况下不追究医生法官的责任, 是说不过去的, 因为主要问题就出在他身上
法官违法,他最直观的证据就是判决数量。比如我曾经开过一个二审案件。我觉得一审法官涉嫌违法是非常明显的,判决还是很严重的。最明显的一个地方就是从判决书上看到了证据的财务信息。他故意写的结果是,这个法官只认为原告十二个证据中的两个,被告提供的证据,除了参考案例,十三个证据,他认可的原告惨的两个证据,其他被告提供的一个证据,对吗。
一、被告赔偿犯罪,那么他不认可原告证据真实性的原因,你猜怎么着,法官不接受案件证据的真实性,原来是他的被告不认可,所以法院不认可。你说荒唐,不荒唐,被告不认可是你法官不认可的理由吗?谁是被告你的法官,对吗?你不觉得你这样写不合适吗,你不符合它。你不觉得这个逻辑有点强盗吗?我们提供了有公章的两个村委会的证明,有公章的被告不认可。
二、那么按照程序,这个时候你的被告就要要求鉴定了吧,你没申请公章鉴定你,不认真,没问题,但就是这种证据。如果你们法院不接受,是你有问题吗,你是谁的法官,你站在法律一边吗,你还站在被告一边吗,我就想问一下,还有我们提供的合同金证。下面的印章是政府的公章吧,这个结果的真实性还没有得到承认。那你连政府的公章都不认了。我想问一下,我还能举出什么比这更难的证据?在已婚妇女的情况下,她承包经营证,他本人是本村村民证明。怎么会和案子无关。
三、村委会盖章的证明就是村证,我们就是这个村的村民吧,合同侵权证明,证明这个村有地。那春节呢,中秋领福利的证,我们享受村民待遇。那个证据只是因为你是法官,那你真的不认可,联系不认可。与本案无关。你说你不认可,那么你想通过这个案例说明的是,他的判决有时候是法官违法的最直观的证据,是他应该认可的证据,法官,他不认可他就是违法,因为他们的论证没有逻辑,没有事实,没有法律。他唯一错误的结论就是不认识他,所以很大概率是他有问题。所以本案不追究医生和法官的责任是不合理的,因为主要问题在他。
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如果楼主说的情况是真实的,建议楼主依照法定程序提出申诉或者再审的申请。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提请检察院从法律监督的层面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为法律规定,诉讼以事实为根据,证明事实的就是证据。当然,楼主说法院采信的证据与事实明显不符,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提供的情况是真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