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无故拘留人的,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派出所无故拘留,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自2020年5月18日起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2、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派出所不能无缘无故的拘留人,提问涉及的情况可能是警方在调查过程中的传唤措施。
法律分析
法律上并没有规定说协助调查就是意味着必然会被通知拘留,协助调查后也是有可能不用被公安机关拘留的。协助调查包含了证人证言、被害人的陈述、犯罪嫌疑人的陈述等相关人员的证词。这里可以看出协助调查的证人、被害人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拘留的,只有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拘留。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在录完口供后,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至四日。被拘留人对公安机关的处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对抗拒执行的,可以使用约束性警械。被警察带去协助调查一般会关二十四小时之内,会通知家人。没有违法犯罪,24小时后基本释放。但是公安机关的协助调查,例如刑警队,经侦队,禁毒队这些所说的协助调查,基本都是违法犯罪嫌疑人,在经过48小时的调查后,大部分都转送到看守所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如果认为刑事拘留非法的话,可以先要求该公安机关确认其刑事拘留违法,然后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但如果该公安机关拒不确认的话,则不能直接申请赔偿,只能通过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等部门申诉来谋求解决。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会被判刑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公职人员利用自己的权务之便对他人进行非法拘留是犯罪行为。根据拘留的时间以及拘禁期间对拘禁者造成的后果进行判定处罚。非法拘禁往往会有其他触及刑法的行为,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进行的相关犯罪更是从重处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包括非法拘留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通常是刑事拘捕了,能够问下派出所涉嫌罪名以及羁押在哪个看守所,然后委托律师去会见了解情况后帮他申请取保候审以及辩护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次据传(就是把人带走)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持续时间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时间,但应立即通知家属或所在单位。要是警方一直没有通知就是违法了,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所以说,如果只是传唤的话,二十四小时应该要放人的,但不能排除已经被拘留的可能。具体情况可以问下公安,如果没有拘留,公安就涉嫌违法传唤了,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同级检察院进行申诉。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票)传唤。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一般留置询问不超过二十四小时,案情复杂的可以报请县市公安局审批后可以延长到四十八小时。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在留置时间满后可以予以拘留,对无违法行为的则应当立刻释放。但不管有没有真实犯罪行为,超过四十八小时必须传达家属拘留通知书!否则就是派出所违反警察法和公安部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无缘无故被带走24小时,可能涉嫌犯罪,只是涉嫌,任何人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为有罪。可以向办案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了解情况。公安机关对于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除无法通知或有法定特殊情形以外,应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法律分析
无缘无故被带走24小时,可能涉嫌犯罪,只是涉嫌,任何人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为有罪。可以向办案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了解情况。公安机关对于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除无法通知或者有法定特殊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首先要向羁押公安机关了解,是留置盘问还是拘传留置盘问与拘传都是公安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在行为方式上二者很相近,即都是由公安机关的警察将嫌疑人带往公安机关,进行盘问或讯问。留置盘问是公安机关的警察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而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而拘传则是公安机关的警察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行使刑事诉讼职权的行为。要立即向公安机关询问被羁押人员是刑事拘留还是治安拘留刑事拘留系公安机关、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现行犯在紧急情况下适用的一种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