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即使给女方钱不可以私了,强奸罪是公诉案件,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刑事犯罪。不能。强奸罪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不可以私了,如果强奸案件情节较轻,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现在多数性侵案件都发生在熟人之间,如恋人、网友、同事之间等。被害人报警后,警方首先会犯罪嫌疑人关起来进行侦查取证。犯罪嫌疑人及亲属为争取减轻或者免予处罚,往往会给被害人进行赔礼道歉以及经济赔偿。被害人得到心理安抚后,有时也希望能放凶手一马,跑到公安机关请求撤案。可是,公安机关是不允许的,他们会告诉被害人,强奸案属于公诉案件,被害人是无权撤案的。
一、案例:如某超市老板刘某在追求自己的员工李某过程中,借着酒劲将李某强奸。当地警方接报后,很快将犯罪嫌疑人刘某刑事拘留。刘某的父母得知后,及时安抚了李某,并动员了刘某妻子给其当面道歉,赔偿了8万元。李某心想,刘某虽有家室,伤害自己也存在过错,但在刘某追求自己过程中,也能感觉到一丝温情。在刘某家人的鼓动及诱惑下,李某向警方改口说两人是情人关系,报警是因为双方发生矛盾,想让警方教育刘某一下,现在想撤回报案,但遭到了警方拒绝。
二、被害人为何不撤案被害人可能很疑惑,罪犯伤害的是我自己,对其它人没有伤害,我愿意原谅他,警方为何还抓着不放? 解决这一疑问,我们不妨看看法律的规定。刑事案件可以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对于前者必须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当事人不能和解,而对于一些诸如虐待案、侵占案、侮辱案等自诉案件,法律规定被害人可以自己提起诉讼,也允许当事人和解,可以不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那么,公诉案件为何不能由被害人提起诉讼,也不允许被害人与加害人和解呢?这主要是因为公诉案件都是一些复杂和性质严重的案件,因此,这种案件不仅仅是侵害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侵犯了社会的正常秩序,因此,国家要通过提起公诉来处罚这些犯罪,这些案件的复杂性也决定了需要必须由国家来侦查、起诉。
如果允许当事人和解,一些加害人就会利用自己各方面的优势来迫使被害人接受和解,这既损害了被害人的权利,也损害了法律的尊严。但是,自诉案件却不同,这些案件大多是一些轻微的刑事案件,往往是事出有因,主要发生在亲朋好友和邻里之间,被害人能比较容易取证从而提起诉讼,允许当事人和解,对社会秩序的危害也不大,而且也有利于缓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针对强奸案来讲,强奸案件不仅对被害人身心健康造成严重的损害,并且对正常的社会秩序带来极大的损害,这种案件只能由公安公安机关来侦查、检察机关来起诉,被害人不能与加害人和解、“私了”。否则,犯罪嫌疑人在用金钱收买了被害人后,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认为金钱万能,那么他就可能更加变本加厉地作案,让更多的人遭殃。当然,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并非没有好处,这表明其真心悔改,主观恶性减小,法官可以酌情减轻对其的处罚。
结束语:在这里,我们要奉劝那些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别以为收买了被害人就能逃避处罚,被害人也别再为金钱而出买人格,给社会带来更大的隐患。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强奸罪属于刑法规定的8种重罪之一,属于公诉案件,即使被害人不报案,只要公安机关发现犯罪事实的,也会立案处理。强奸罪如果在侦查期限嫌疑人对被害人进行谅解的,会不会判刑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犯罪情节轻微的,是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