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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时尽职调查报告是法定要求吗

发布时间:2023-04-24 00:15:52

土地征收时尽职调查报告是法定要求。征收土地应当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土地的各项规划,确认符合的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由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土地征收时尽职调查报告是法定要求吗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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