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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有事后共犯吗

发布时间:2023-01-21 00:27:50

诈骗罪的案件没有事后共犯,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为: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主体是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罪有事后共犯吗



参与诈骗不知情一般会判多久?

参与诈骗不知情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诈骗案件知情与否与其是否参与诈骗行为的实施有关,从常识、法律两个层面进行考察,一旦确定其虽然参与了诈骗行为之中,但是却不能判断其属于诈骗行为,那么该不知情的主体,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而无需承担刑罚。

参与诈骗不知情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确实属于不知情的,不构成违法犯罪,不承担法律责任。

当事人是否属于不知情,要根据其他诈骗实施人的供述及诈骗实施的具体过程、证据来分析,而不能仅凭当事人自己的陈述来判断。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集资诈骗不知情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只会在总及子公司存在,分公司应为负责人。总公司人员犯罪,如果分公司不知情,且没有参与实施总公司的犯罪行为,分公司的负责人是无责的,但债务承担,如果总公司资产不足的,是要分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分公司无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总公司违法追究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诈骗罪有事后共犯吗

诈骗罪是状态犯,不可能存在事后共犯。状态犯与继续犯不同,继续犯是不法行为与不法状态同时处于持续状态,而状态犯是不法行为已经完成,只存在不法状态的继续。再次,刑法理论上的事后共犯是指事后帮助行为。即主要是事后的隐匿行为,但以事前通谋为前提,否则就不构成帮助犯。

公司高层职员利用职务之便,诱惑其他中小职员在不知情的前提之下就参与诈骗行为之中,此类诈骗案件在被发现之后,不知情的主体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是需要该不知情的主体自证其确实不知情,否则按照知情来处理。

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了一起诈骗案,我犯了什么罪,怎么判,

一是不知者,不是主观意故意行为或危害情节较轻,一般不构成犯罪。二是已知或预知了而参予则涉嫌了犯罪。

《刑法》

第十三条【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十四条【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诈骗罪有事后共犯吗

第十五条【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诈骗罪共犯如何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 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 共同过失犯罪 ,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 负刑事责任 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如果二人以上事先同谋,事中有人没去实行犯罪,也按共犯处罚。第一、两人以上。第二,有共同的故意。第三、有 刑事责任能力 。共犯是一人既遂全体既遂。诈骗罪的主犯只要没有超出共犯的故意实施诈骗行为,被认定为诈骗罪的,则从犯也既遂, 构成诈骗罪 。认定从犯,要从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实际参加的程度、具体罪行的大小、对危害结果所起的作用等方面,去具体分析判断,看其在共同犯罪中是否起次要的作用或者辅助作用。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通常是指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行为,但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次要作用;在犯罪集团中,听命于首要分子,参与了某些犯罪活动,或者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参与实施了一部分犯罪活动,但不起主要作用的,一般属于从犯,例如参与盗窃时望风放哨。一般来说,次要的实行犯罪行较轻、情节不严重,没有直接造成严重后果。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一般是指为共同犯罪行为事先提供方便、创造有利条件、排除障碍等。例如,提供犯罪工具。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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