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判决书是写明承包方、发包方的身份信息;说明受理案件的具体情况;各方提交的证据;认定事实;双方当事人的判决情况及法律依据;审判长、书记员的姓名以及判决日期。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