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办理流程是:携带房产证、购房合同、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向房管局提出过户申请;缴纳税费,办理核税缴税手续;领取受理通知单,房管局核发过户单。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