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屋权属抵债征收契税。以房产抵消债务属于取得经济利益的清偿形式,土地、房屋发生权属转移,抵债双方需要按照签订的合同以及所确定价格3—5%的比例缴纳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