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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是否要视同销售交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3-04-24 06:33:16

安置房要视同销售交所得税。企业将资产移送土地提供商作为取得土地的费用的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应当按照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所得税。

安置房是否要视同销售交所得税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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