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银行卡诈骗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过银行卡诈骗的判刑是依据诈骗的数额来确定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常见的信用卡犯罪的诈骗手段
1、制造信用卡被吞假象
2、伪造网站诱人上当
3、短信通知“亲切”指导
4、借付款之名诈骗
5、电话联系索要密码
6、先偷窥密码再下手
7、贴张“通告”诱你转账
8、演双簧瞬间调包
9、偷窥受害人个人信息
二、信用卡诈骗罪构成要件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骗取财物。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骗取财物。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行为主体既可以是持卡人,也可以是其他人。
3、冒用他人信用卡,骗取财物。冒用他人信用卡,一般表现为非持卡人以持卡人名义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进而骗取财物。
4、恶意透支。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关键在于当事人借给别人银行卡的时候是否知道他是用来诈骗的,如果明明知道是用来诈骗的还借给了他,就是共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如果借给别人的时候不清楚对方是用来诈骗,则需要向公安机关承担举证责任,说明情况,可能需要承担保管不当的民事责任。
法律分析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银行卡诈骗主要有,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手段,如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方式,骗取持卡人的账号和密码,造成持卡人、发卡人的资金损失等。当事人一旦知道别人用自己的银行卡诈骗,为阻止他继续作恶,应即时到银行进行挂失,报警处理,从而终止其继续损害他人利益,也避免给自己带来更多的麻烦。如果司法机关经过调查认定,当事人并非知道借用银行卡的目的是为了诈骗,不属于同谋,就不会被追究相应的违法或犯罪责任。如果司法机关经过调查认定,当事人主观上对于违法或犯罪行为知情,或对其提供帮助,则会被追究相应的违法或犯罪责任。恶意拖欠银行贷款也会在银行留下不良记录,银行会通过诉讼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 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银行卡 诈骗罪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 身份证 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