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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公积金托收

发布时间:2023-04-24 09:01:22

公积金托收是职工所在单位委托开户行每月自指定账号向公积金中心付款的行为。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什么是公积金托收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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