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分家:父母和子女长期分开居住的,可以分家分户;要求分户的子女达到自立门户的标准的,可以分家分户;子女婚嫁的,可以分家分户;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的,可以分家分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