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转让的流程有:买卖双方初步达成意向,到市房产交易中心评估二手房价值;签订买卖合同,买方向卖方支付全款或首付款;缴纳相关税费,到房产局办理产权交易过户手续;购房人领产权证,卖房人到房产局领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