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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说房价低原告应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04-24 11:27:58

被告说房价低原告可以与被告协商经人民法院审查确定评估机构,对房产真实价值进行评估,有证据表明房产价值较低的可以不进行评估,由人民法院予以裁定。

被告说房价低原告应该怎么办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四条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对于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可以不进行评估。当事人双方及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不进行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对被执行人的股权进行评估时,人民法院可以责令有关企业提供会计报表等资料;有关企业拒不提供的,可以强制提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五条评估机构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经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协商不成的,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确定的评估机构名册中,采取随机的方式确定;当事人双方申请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评估机构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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