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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擅自在网上提交签注是违法行为吗

发布时间:2023-04-24 11:29:56

中介擅自在网上提交签注是违法行为。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中介方可对外发布相应的房源信息。中介擅自在网上提交签注的由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取消网上签约资格。

中介擅自在网上提交签注是违法行为吗

法律依据: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出售、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应当查看委托出售、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权属证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并应当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以对外发布相应的房源信息。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承购、承租经纪服务合同,应当查看委托人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房地产经纪机构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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