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离婚一般一到三个月左右审结。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但是上诉需要在离婚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法律分析: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来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起诉离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需要延长的,则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可见,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起诉离婚立案之后多长时间必须开庭审理,而是只要求在3个月或者6个月内审结。因此一般情况下,在立案之后20日至30日内开庭的几率比较大,极少数情况可能需要几个月之后才组织开庭。大多数离婚案件均在3个月内作出了判决,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以及涉外离婚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上诉离婚案件的审结时间,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要由本院院长批准。而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一般的离婚案件通常按照简易程序审理的,需要三个月,按普通程序审理的,期限是六个月。二审审理期限是三个月。因此,离婚纠纷的一审一般少则三个月,多则六个月。一方若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二审法院,通过法院一审和二审而 彻底解决离婚纠纷的期限,一般少则半年,多则一年。
但是,一方第一次起诉离婚时,若对方坚持不同意离婚,法官经过审理认定夫妻感情没有完全破裂,那么,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法院一般不会判离,需要等判决生效六个月之后再提起第二次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的,不管对方同不同意离婚,如符合《民法典》规定,法官一般情况下都会判离。按照这个期限计算,如果起诉两次才达到最终离婚目的,那差不多就需要一年半至两年左右的时间。
在涉外离婚诉讼中,由于送达和诉讼程序更为复杂,判决离婚的时间就会更久。
离婚案件上诉一般一个月到三个月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设立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十日。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来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
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则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可见,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立案之后多长时间必须开庭审理,而是只要求在3个月或者6个月内审结。值得注意的是,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离婚案件时,很多程序均作了简化,实践中,当事人不要死扣法律条文。法院可以用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证人,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法官才会送达传票,取而代之的是电话通知。
前面所讲述的是法院开庭审理离婚案件时,可能需要耗费的时间。很多时候,法官首先会主持诉前调解,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一致,那么,会大大缩短离婚诉讼的时间,极有可能在1个月甚至更短的时间内解决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通常离婚案件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二审期限是三个月。
因此,离婚纠纷一般少则三个月,多则六个月。第一次起诉离婚时,若对方坚持不想要离婚,法官认定夫妻感情没有完全破裂,那第一次起诉一般不会判离,需要等判决生效六个月之后再提起第二次诉讼,第二次起诉离婚,不管对方同不同意离婚,法官一般情况下都会判离。
按照这个期限计算,如果起诉两次才达到最终离婚目的,那差不多就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在涉外离婚诉讼中,由于程序更为复杂,若另一方存心拖延的话,时间就会更久。
扩展资料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不得延长。
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由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起计算。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在实践中,一审离婚案件不会判离,加上上诉时间,大概需要一年多时间。如果一审会判离的情形,起诉离婚一般需要三到六个月会判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