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若在案件中有意偏袒一方当事人作出了不公正的处理结果,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派出所明显偏袒打人者的情形,其当事人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对行政复议不服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派出所明显偏袒打人者的情形,其当事人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对行政复议不服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派出所明显偏袒打人者的情形,其当事人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对行政复议不服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派出所明显偏袒打人者的情形,其当事人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对行政复议不服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派出所明显偏袒打人者的情形,其当事人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对行政复议不服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
投诉派出所,可以用信函、短信、微信或者亲自去公安机关的纪检部门去投诉,也可以向检察院投诉,或者打110电话投诉。投诉民警,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进行投诉。对处理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在处理打架事件的过程当中如果偏向对方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这种情况其实在各地的基层派出所甚至是县级公安机关都是存在着的。特别是农村的村民们因为一些琐事大打出手的情况下,对方如果又是村委会村支书的这些身份,派出所难以避免的就会有所偏向。
法律分析
把双方请到派出所,分开来询问,通过询问大致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如果双方都没有受伤,教育后就释放了;如果一方有伤,一方没有伤,就把两个人叫到一起,协商一些医疗和赔偿这些善后事宜;把谈话和协商的内容写成笔录,请双方都看过后确认签字;如果一方或者双方都是未成年人,派出所通知家长前来领人;如果双方都是成年人,教育后释放;如果致人受伤者涉嫌刑事犯罪的,送往看守所羁押。一般殴打行为只是给他人造成暂时性的肉体疼痛,或使他人神经受到轻微刺激,但没有破坏他人人体组织的完整性和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故不构成犯罪。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殴打行为表面上给他人身体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但显著轻微,不构成轻伤的,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因此,在区分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时,既要考虑行为是否给人体组织及器官机能造成了损害,又要考察损害的程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首先,如果当事人发现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有不改正行为的,可以向当地政府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其次,如果当事人对复议结果不满意的,还可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同时,《行政诉讼法》第三条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说心里话,什么人民警察有困难找警察,我活了几十年没有看见一个好警察,电视电影报低,书上描写不少好的警察,反正我没见过,派出所严重偏袒一方,要么你向上面反应,你不管他们怎么偏袒一方,法律在那里摆起的不是儿戏,在不要去派出所根他们讲什么理,向上反应要不然认输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