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过户具体流程是:签订房屋买卖,备案网签;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房屋购销合同、房屋核档证明等材料到房管局提交申请;办理核税缴税手续,出具税务收据,递交收据、填写申请书并领取受理通知单;到交易中心领取房产证、确认信息,领取过户回执。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