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贷款保证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保证合同的履行留存于对方或提存于第三人的金钱,现指担保服务费。发放贷款前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按贷款金额的一定比例预收保证金,数额在5%至20%。
《贷款通则》第十条除委托贷款以外,贷款人发放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贷款人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贷款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