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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拘役的地方全是醉驾的人吗

发布时间:2023-01-21 03:36:25

对醉驾的犯罪分子实施拘役的地方并不全是醉驾的犯罪分子,还可能有因其他犯罪行为被处以拘役处罚的犯罪分子。《刑法》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醉驾拘役的地方全是醉驾的人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醉酒驾驶去看守所服刑是和重刑犯关一起还是全部是醉酒驾驶的

看守所服刑的是有期徒刑剩余刑期三个月以下的罪犯,重刑犯剩余刑期三个月以上的是在监狱服刑。醉驾没有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会判拘役。被判拘役的由公安机关执行,一般在拘役所。醉驾的不一定关一起。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醉驾拘役在里面都干啥?

醉驾拘役人员一般都是送到看守所。前10天是背诵监规,10天后就要强制劳动。有统一的作息和劳动时间:按时起床;按时睡觉;按时就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拘役的地方全是醉驾的人吗

酒驾:

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醉驾

醉驾被判刑拘看守所的真实生活

刑拘看守所的生活主要以劳动改造为主,一切行动听指挥。拘留所是关押违法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不需要刑事处罚的人员,整体犯人素质还算可以。

看守所地方不大,一般每个房间也就是十多个平米,睡得是大通铺,人挨着人人挤着人睡。一天三顿按时按点的吃饭。

看守所里的生活绝对是比较自律的,无论是饮食,作息还是劳动,换句话说就是简直可以减肥。当然最终的目的是让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为自己的错误付出应有的代价,这样在回到社会才会更加珍惜自由生活的不易。

扩展资料:

《拘留所条例》第二十条为被拘留人提供的拘留期间生活必需品应当由拘留所检查登记后转交被拘留人。非生活必需品,拘留所不予接收。

第二十一条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法律、道德等教育,组织被拘留人开展适当的文体活动。拘留所应当保证被拘留人每日不少于2小时的拘室外活动时间。拘留所不得强迫被拘留人从事生产劳动。

醉驾被判拘留一个月是关在拘留所吗

醉驾被判拘留一个月是在看守所,而不是拘留所。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行为危害到公共安全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状态的发生。

法律分析

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法院判决的刑罚应当是“拘役”。被处拘役的罪犯应当羁押在看守所服刑。此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这里法律条文采用列举的方式,仅将醉酒和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行为入罪。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实践中主要是机动车驾驶员。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行为危害到公共安全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状态的发生。醉酒分为生理性醉酒和病理性醉酒,病理性醉酒属于精神病,而生理性醉酒则不属于精神病。在病理性醉酒的情形中,要看行为人是否明知自己有病理性醉酒的生理特点。如果明知而故意饮酒是自己陷于病理性醉酒的状态后驾驶机动车,根据“原因自由行为”理论,其仍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醉驾拘役的地方全是醉驾的人吗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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