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一般90日内可以拿房产证,具体依据拆迁安置合同中约定的登记期限而定。拆迁安置房为尚未建成房屋的,房产证应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拆迁安置房为已竣工房屋的,房产证应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办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